格隆匯9月22日丨富臨精工(300432.SZ)公佈,公司於2021年9月22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四川監管局(“四川證監局”)下發的《關於對綿陽富臨精工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2021]41號),《警示函》的主要內容如下:
經查,綿陽市安達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系你公司關聯方,你公司未識別該關聯關係,未在2018、2019及2020年報中準確披露該關聯關係。2018年以來,截至2021年5月,你公司與綿陽市安達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簽署關聯交易合同,合同金額為2018年9267萬元,2019年951.24萬元,2021年1.08億元,分別佔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2.30%、0.58%、5.19%。上述交易未及時履行審議及披露程序。直至2021年8月5日,你公司才對該關聯關係及關聯交易完成補充審議及披露程序。
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 40 號,以下簡稱《信披辦法》)第二條、第四十八條相關規定,按照《信披辦法》第五十九條規定,我局決定對你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計入誠信檔案。你公司應當在收到本監督管理措施後及時披露,認真吸取教訓,加強證券法律法規學習,提高規範運作意識,杜絕此類行為再次發生。
如果對本監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行政複議申請,也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複議與訴訟期間,上述監督管理措施不停止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