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交所:创建集团控股(01609.HK)因出售资产而不再适合上市
创建集团控股(01609.HK)公布,公司已收到联交所发出的函件,联交所认为,虽然过去36个月控制权并无变动,但在公司於今年1月向公司前控股股东出售创健集团有限公司後,公司的主营业务已变更为提供物流相关服务,且全部均於27个月内进行。此外,新能源汽车与物流及融资租赁业务并不符合第8.05条的新上市要求。
联交所认为,出售事项为一系列交易及安排的一部分,构成实现新能源汽车与物流及融资租赁业务上市的企图,以及规避上市规则第8章新上市要求的方式。根据第14.54条,公司原应被视为新的上市申请人,因此须满足上市规则第8章的所有新上市要求,方会认为适合继续上市。在未经过新的上市程序及遵守相关要求的情况下,联交所认为,监於出售事项已完成,公司不再适合上市。因此,根据第6.01(4)条,公司股份将被暂停交易。
根据该函件,在允许恢复交易前,公司必须履行联交所可能制定的任何恢复交易指引及全面遵守上市规则并令联交所满意。根据第6.01A(1)条,如连续暂停交易达18个月,联交所可取消公司股份的上市地位。
董事已决定在6月16日或之前向上市委员会提出要求对该决定进行覆核,而公司正在准备相关要求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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