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 4 月 30日丨朗科科技(300042.SZ)公佈,公司於2011年6月15日,與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騰訊計算機”)簽署了《房地產租賃合同》及補充協議,將朗科大廈2-15層出租給騰訊計算機,合同週期為2011年5月15日至2016年5月14日;公司於2013年4月15日與騰訊計算機、騰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騰訊公司”)簽訂了《補充協議》,將朗科大廈的承租方由騰訊計算機變更為騰訊公司。
公司於2016年4月28日與騰訊公司籤訂了《朗科大廈房屋租賃合同》,將朗科大廈第2-15層續租給騰訊公司,租賃期限自2016年5月15日起至2021年5月14日止。公司於2018年12月與騰訊公司簽署《朗科大廈房屋租賃合同》補充協議(一),將朗科大廈第17層部分場地650平方米租給騰訊公司,租賃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5月14日止。公司與騰訊公司所簽署的上述相關租賃合同一直在正常履行,上述租賃合同的到期日均為2021年5月14日。
現租賃期限即將到期,公司於2021年4月29日與騰訊公司籤訂了《朗科大廈房屋租賃合同》,將朗科大廈第2-15層、第17層部分場地續租給騰訊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