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2月17日丨滿地科技股份(01400.HK)發佈公吿,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委員會譴責:公司前執行董事兼主席林清雄先生;該公司前執行董事邱志強先生;該公司前執行董事鄧慶輝先生。
上市委員會批評該公司前獨立非執行董事兼審核委員會主席陳瑞華先生;該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兼審核委員會成員馬崇啟先生;及該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兼審核委員會成員俞毓斌先生違反《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3.08條所載的董事職責及盡力遵守《上市規則》的承諾(盡力承諾),以及/或配合上市科調查的承諾(配合承諾),違反了各人以《上市規則》附錄五B表格所載形式向聯交所作出的《董事的聲明及承諾》所載責任。
上市委員會並聲明:監於邱先生蓄意不履行其配合承諾和林先生蓄意不履行《上市規則》所載的責任及盡力承諾,二人若仍留任該公司董事會,將有損投資者的利益。
另外,上市委員會進一步指令:該公司委聘上市科接納的獨立專業顧問對提升該公司的內部監控進行全面檢討及提出建議;及相關董事(林先生及邱先生除外)日後若要再獲委任為聯交所上市公司或將於聯交所上市的公司的董事,先決條件是參加15小時有關《上市規則》合規事宜的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