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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就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發表諮詢總結 將容許投資少數權益物業及擴借款限制
阿思達克 11-27 17:14
證監會今天就關於香港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的建議,發表諮詢總結。有關建議旨在為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在進行投資時提供更大靈活性,鑑於獲得回應者的廣泛支持,證監會將會落實有關建議,並作出了一些修訂,以釐清某些特定規定。

證監會行政總裁歐達禮表示,有關修訂將有助維持本港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市場的競爭力和促進其長遠發展,並同時能確保投資者得到保障。

經修改的《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守則》將在刊憲後生效。就在生效日期前訂立的關連人士交易而言,證監會將給予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六個月的過渡期,以便它們遵守經修改的規定,證監會亦會透過發出一系列常見問題,向業界提供進一步指引。

而建議修訂包括容許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在符合各項條件的情況下投資於少數權益物業;容許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在取得單位持有人的批准及符合其他條件的情況下,在投資物業發展項目時,可超過現有的資產總值10%的上限;將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的借款限額由資產總值的45%提高至50%;及將適用於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的關連人士交易和須予公布的交易的規定,與上市公司的規定大致看齊,以符合現行的政策和慣例。

證監會接獲28份意見書,包括來自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經理、受託人、業界組織、投資銀行、估值師、律師事務所及個人的意見,絕大多數回應者都支持上述建議。他們提出的主要意見均以要求釐清各種技術事宜,經仔細考慮所接獲的意見及基於本文件所載述的理由,證監會已採納有關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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