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州老窖(000568.SZ):已收回長沙存款案涉及合同糾紛款項2033.53萬元
格隆匯 11 月 6日丨瀘州老窖(000568.SZ)公佈,公司於2014 年10 月15 日、2015 年1月10 日披露了與中國農業銀行長沙迎新支行(由於該行已註銷,經最高人民法院確認,其權利義務由中國農業銀行長沙開福區支行承繼)等三處儲蓄存款合同糾紛事項,其中,公司與中國農業銀行長沙迎新支行儲蓄存款合同糾紛案(“長沙存款案”)涉及到的刑事案件經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認定涉案金額為14942.5萬元,後經最高人民法院終審判決,對於公司通過刑事執行程序不能追回的損失,由中國農業銀行長沙開福區支行承擔40%的賠償責任,中國農業銀行長沙紅星支行承擔20%的賠償責任,其餘損失由公司自行承擔。
近日,公司向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本案,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已立案執行,並裁定將該案指定湖南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
截止公告發布日,公司已收回長沙存款案涉及合同糾紛款項2,033.53萬元,相關進展將後續公告。
關注uSMART

重要提示及免責聲明
盈立證券有限公司(「盈立」)在撰冩這篇文章時是基於盈立的內部研究和公開第三方信息來源。儘管盈立在準備這篇文章時已經盡力確保內容為準確,但盈立不保證文章信息的準確性、及時性或完整性,並對本文中的任何觀點不承擔責任。觀點、預測和估計反映了盈立在文章發佈日期的評估,並可能發生變化。盈立無義務通知您或任何人有關任何此類變化。您必須對本文中涉及的任何事項做出獨立分析及判斷。盈立及盈立的董事、高級人員、僱員或代理人將不對任何人因依賴本文中的任何陳述或文章內容中的任何遺漏而遭受的任何損失或損害承擔責任。文章內容只供參考,並不構成任何證券、虛擬資產、金融產品或工具的要約、招攬、建議、意見或保證。監管機構可能會限制與虛擬資產相關的交易所買賣基金僅限符合特定資格要求的投資者進行交易。文章內容當中任何計算部分/圖片僅作舉例說明用途。
投資涉及風險,證券的價值和收益可能會上升或下降。往績數字並非預測未來表現的指標。請審慎考慮個人風險承受能力,如有需要請諮詢獨立專業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