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 9 月 10日丨四方股份(601126.SH)公佈,公司於近日收到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民事裁定書(2020)滬03強清61號,裁定如下:
受理申請人上海盟策投資中心(有限合夥)、上海慧眼投資管理有限公司、陸月美、上海泓麗鍇寧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對被申請人上海泓申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提出的強制清算申請。
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就上述強制清算事項進行了公告如下:
本院根據上海盟策投資中心(有限合夥)、上海慧眼投資管理有限公司、陸月美、上海泓麗鍇寧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的申請,裁定受理上海泓申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強制清算一案,指定上海市匯業律師事務所擔任上海泓申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清算組。上海泓申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的債權人應自公告之日起45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債權。上海泓申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的債務人或財產持有人應自公告之日起15日內向清算組清償債務或移交財產。上海泓申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或股東應自公告之日起15日內向清算組移交公司財產、賬冊等。如怠於履行義務,導致無法清算的,本院將以無法清算為由裁定終結清算程序,上海泓申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的股東及清算義務人將對上海泓申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的債務承擔相應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