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11月25日丨長江健康(002435.SZ)公佈,公司全資子公司長江潤髮張家港保税區醫藥投資有限公司(“長江醫藥投資”、被申請人)於近日收到北京仲裁委員會送達的仲裁申請書、答辯通知等仲裁材料,具體情況如下:
此次仲裁的申請人馬俊華由於合同糾紛向北京仲裁委員會遞交了仲裁申請書,北京仲裁委員會向長江醫藥投資送達了仲裁申請書、關於(2019)京仲案字第5640號仲裁案答辯通知等仲裁材料。
仲裁事項的背景情況:2018年7月14日,申請人馬俊華、被申請人長江潤髮張家港保税區醫藥投資有限公司以及案外人劉瑞環、王萍、上海和儒投資管理中心(有限合夥)簽署了《山東華信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轉讓協議》,協議約定:馬俊華向長江醫藥投資轉讓其所持山東華信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山東華信製藥”)3013.8852萬股股份,股權轉讓價格約人民幣8.41億元,分階段有條件支付。根據協議約定,被申請人應向申請人支付股份轉讓價款約1.40億元,但被申請人僅於2019年9月2日向申請人支付股份轉讓款3000萬元。
仲裁請求:申請人馬俊華因與被申請人長江醫藥投資簽訂的《山東華信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轉讓協議》所引起的爭議提出以下仲裁請求:
1、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2018年度應付)股份轉讓價款人民幣約1.10億元整;
2、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返還山東華信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1004.6296萬股股份(佔山東華信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份的18.0867%,對應價值約2.80億元);
3、裁決被申請人自2018年5月24日起向申請人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支付至實際付款日(截止2019年9月22日,違約金為818.04萬元);
4、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律師費110萬元;
5、裁決被申請人承擔仲裁費。
本案已由北京仲裁委員會受理,目前尚未開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