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016年財報存在虛假記載 風華高科被證監會罰款40萬元
風華高科晚間公告,公司及相關當事人收到廣東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公司2015年年度報告、2016年半年度報告、2016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其中《2016年半年度報告》虛增利潤總額6192萬元,佔風華高科2016年半年報利潤總額的比例為60.21%。《2016年年度報告》虛增利潤總額6192萬元,佔風華高科2016年年報的比例為33.05%。廣東監管局擬決定:一、責令風華高科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40萬元罰款;對李澤中、廖永忠、幸建超、賴旭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20萬元罰款等。注:風華高科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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