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达(01359.HK)附属被裁定支付违约金及诉讼费共10亿人币
中国信达(01359.HK)公布,附属信达投资於近日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要求信达投资向庄胜地产支付违约金及诉讼费合计约10亿元人民币(下同)。
因二审判决庄胜地产向信达投资返还合同款项约27亿元,信达投资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表示同意抵销该约10亿元。
公司现时评估本诉讼於现阶段不会对公司的业绩及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且并不影响公司之正常经营。公司将於必要时候作出进一步公告,以知会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有关本诉讼的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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