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华股份(603067.SH):总经理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格隆汇7月28日丨振华股份(603067.SH)公布,近日,公司获知公司总经理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2025]8号)。
经查明,柯愈胜存在以下违法事实:柯愈胜自振华股份2016年9月上市至今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2023年8月21日至2024年3月19日期间,柯愈胜之子柯某廷开通程序化交易策略,频繁买卖“振华股份”股票,违规成交股数52.9万股,违规交易金额529.10万元。上述违法事实,有上市公司公告及说明、相关人员询问笔录及情况说明、相关证券经纪业务协议等资料、证券交易流水、相关人员任职文件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柯愈胜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所述违法情形。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我局决定:对柯愈胜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的罚款。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直接汇交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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