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正在浏览的是香港网站,香港证监会BJA907号,投资有风险,交易需谨慎
齐合环保(00976.HK):董事会认为重整对公司的营运及财务状况并无重大不利影响
格隆汇 07-29 12:31

格隆汇7月29日丨齐合环保(00976.HK)披露控股股东的重整最新情况 ,2024年7月28八日,公司接到渝商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渝商集团")董事涂建华发来的《吿知函》,涂建华称,管理人擅自将原由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经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批准的一体重整方案变更为分板块出售,未经债权人会议决议对重整方案做实质变更,严重损害债权人和公司利益。管理人称其经债权人委员会授权行使隆鑫重整公司股东权利,但债权人委员会系监督机构,并无权利授权管理人做出财产处分行为。管理人未取得合法授权,未经隆鑫重整公司董事会决议,擅自使用其保管的隆鑫重整公司公章,代表隆鑫重整公司未经合法程序与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违反了《破产法》对管理人处分财产的强制性规定,该《重整投资协议》应属无效。公司股票转让价为每股1.15元人民币,与重整计划规定的抵偿价每股31.98元人民币相比明显偏低,严重损害债权人和公司利益。

 原重整计划为保护渝商集团小股东权益,在重整计划中规定"重整投资人设立新隆鑫控股承接本重整计划规定的相应保留资产,重整投资人自愿向出资人赠与新隆鑫控股5%的股权",该保留资产包括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相关股票、相关重整主体的资产以及持有的货币资金。管理人擅自决定将隆鑫重整公司资产拆分出售,且已披露的部分重整协议已将保留资产中的主要优质资产处分完毕,均未提及赠与包含渝商小股东在内的创始人5%的股权事宜,故前述赠予事项已经不再可能实施,此举严重损害渝商集团小股东的权益。

涂建华对管理人与宗申公司签署的协议,已于2024年7月16日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确认无效诉讼,日前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口头吿知拒绝受理,涂建华通过其代表律师将向上级法院进行申诉。涂建华也将就公司板块《重整投资协定》提出无效诉讼。董事会谨此强调重整的进展和结果仍有不确定性。倘重整并无成功实施,则存在宣布控股股东破产的风险。经考虑公司并非隆鑫重整公司之一,且于业务、人员、资产及财务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董事会认为重整对公司的营运及财务状况并无重大不利影响。于公吿日期,公司的营运及管理稳定正常。

关注uSMART
FacebookTwitterInstagramYouTube 追踪我们,查看更多实时财经市场信息。想和全球志同道合的人交流和发现投资的乐趣?加入 uSMART投资群 并分享您的独特观点!立刻扫描下载uSMART APP!
重要提示及免责声明
盈立证券有限公司(「盈立」)在撰写这篇文章时是基于盈立的内部研究和公开第三方信息来源。尽管盈立在准备这篇文章时已经尽力确保内容为准确,但盈立不保证文章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或完整性,并对本文中的任何观点不承担责任。观点、预测和估计反映了盈立在文章发布日期的评估,并可能发生变化。盈立无义务通知您或任何人有关任何此类变化。您必须对本文中涉及的任何事项做出独立分析及判断。盈立及盈立的董事、高级人员、雇员或代理人将不对任何人因依赖本文中的任何陈述或文章内容中的任何遗漏而遭受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文章内容只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证券、虚拟资产、金融产品或工具的要约、招揽、建议、意见或保证。监管机构可能会限制与虚拟资产相关的交易所买卖基金仅限符合特定资格要求的投资者进行交易。文章内容当中任何计算部分/图片仅作举例说明用途。
投资涉及风险,证券的价值和收益可能会上升或下降。往绩数字并非预测未来表现的指标。请审慎考虑个人风险承受能力,如有需要请咨询独立专业意见。
uSMART
轻松入门 投资财富增值
开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