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财局谴责陈国强及中信会计师事务所行为失当 共罚款10万元
会计及财务汇报局就陈国强及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年度,为一间律师行编制及发出一份会计师报告时,构成的专业方面的不当行为施加处分,予以谴责并各罚款5万元。
会财局表示,接获律师会投诉,经调查发现,陈国强及中信会计师事务所在编制及发出该会计师报告时,没有勤勉尽责地工作,包括未有执行适当程序,以确定该律师行遵从《律师帐目规则》第159F章。规则旨在保障当事人委托给律师行的款项,因此陈国强及中信会计师事务所属作出专业方面的不当行为,干犯会计师失当行为。
关注uSMART

重要提示及免责声明
盈立证券有限公司(「盈立」)在撰写这篇文章时是基于盈立的内部研究和公开第三方信息来源。尽管盈立在准备这篇文章时已经尽力确保内容为准确,但盈立不保证文章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或完整性,并对本文中的任何观点不承担责任。观点、预测和估计反映了盈立在文章发布日期的评估,并可能发生变化。盈立无义务通知您或任何人有关任何此类变化。您必须对本文中涉及的任何事项做出独立分析及判断。盈立及盈立的董事、高级人员、雇员或代理人将不对任何人因依赖本文中的任何陈述或文章内容中的任何遗漏而遭受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文章内容只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证券、虚拟资产、金融产品或工具的要约、招揽、建议、意见或保证。监管机构可能会限制与虚拟资产相关的交易所买卖基金仅限符合特定资格要求的投资者进行交易。文章内容当中任何计算部分/图片仅作举例说明用途。
投资涉及风险,证券的价值和收益可能会上升或下降。往绩数字并非预测未来表现的指标。请审慎考虑个人风险承受能力,如有需要请咨询独立专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