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港跨境理财通降门槛兼扩大试点范围 金管局:就落实细节展开咨询
为更好地发挥中港「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作用,人民银行等发布《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修订稿征求意见稿)》,修订内容包括下调投资门槛及扩大产品范围。主要涉及四方面修订包括:增加港澳居民可投资人民币存款产品,其中包括将「南向通」内地投资者门槛,由连续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五年」降至「满两年」;单一投资者投资额度由100万元人民币(下同)调高至300万元。
在扩大「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范围方面,包括增加证券公司参与试点及扩大合资格产品范围。在「北向通」投资产品范围中,增加内地销售银行的人民币存款产品,将R1至R3风险等级公募证券投资基金范围拓展为R1至R4风险等级公募证券投资基金,不包括商品期货基金。
香港金管局表示,将同步就香港的落实细节开展业界咨询,听取业界对优化措施的意见,争取早日敲定落实细节,启动「理财通2.0」。香港证监会表示,正与内地监管机构密切合作,落实合资格持牌法团参与试点计划的相关具体要求,建议优化安排包括:扩大「南向通」合资格理财产品至所有在香港注册成立并获香港证监会认可,并主要投资大中华区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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