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新股份(002256.SZ):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裁定执行 控制权拟发生变更
格隆汇1月13日丨兆新股份(002256.SZ)公布,中信信托收到深圳中院出具的【(2021)粤03执恢633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将被执行人陈永弟持有的486,007,100股“兆新股份”股票(股票代码:【002256】)作价人民币1,394,840,370元,交付申请执行人中信信托(代表恒丰银行直接控制的“恒丰银行信托组合投资项目1702期单一资金信托”)抵偿等额债务。
此次减持将导致陈永弟持有公司股份由486,406,779股减少为399,679股,持股比例将由25.84%减少至0.02%。
恒丰银行作为该信托项目的唯一委托人及受益人,拥有信托项目所持有证券的权利。恒丰银行未曾持有公司股份,若此次权益变动股份变更过户登记完成,恒丰银行将享有信托项目持有公司 486,007,100股股票对应权利。
截至公吿披露日,陈永弟持有公司486,007,1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5.82%)仍未过户,该裁定尚涉及办理过户等手续,若最终过户成功,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公司控制权存在不稳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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