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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库局就设立保单持有人保障计划展开公众咨询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今日(30日)公布有关设立保单持有人保障计划(保障计划)建议的咨询文件,并展开为期三个月的公众咨询。 局长许正宇称,建议设立保障计划,在保险公司无力偿债时,向保单持有人提供赔偿或确保保险合约可延续承保。保障计划将在现有的审慎监管制度之上,为保单持有人提供额外的安全网,从而提升保险市场稳定,增强公众对保险业的信心,并使香港的保险业监管制度进一步与国际标准和最佳做法看齐。 咨询文件涵盖了拟议的保障计划的主要特点,包括保障范围、赔偿水平、征费机制,以及管治安排。拟议的保障计划重点有十一项,当中包括透过立法设立保障计划,并成立法定机构(即保单持有人保障计划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计划的运作,保险业监管局则提供行政支援;参与保障计划的保险公司将须缴付征费,初期征费率为适用保费的0.07%;保障计划将设有赔偿限额,欢迎社会各界就三个分别为100万元、200万元或400万元的赔偿上限方案提出意见。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发言人称,欢迎社会各界就咨询文件内的建议踊跃提出意见。在敲定设立保障计划的方案时,会充分考虑收到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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