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节跳动旗下沐瞳科技诉腾讯商业诋毁 终审判赔22万人币
内媒报道,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资料,字节跳动旗下沐瞳科技起诉腾讯商业诋毁纠纷一案于近日终审宣判。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认定,腾讯构成商业诋毁,责令其赔偿原告沐瞳科技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等共计22万元人民币(下同),并以书面形式就涉案商业诋毁行为对相关方进行澄清。
于2019年,沐瞳科技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腾讯告上法庭。沐瞳科技诉称,腾讯编造和传播与事实不符的虚假信息,阻碍原告与相关合作商的合作,该行为给沐瞳的商业信誉造成严重损失,应承担法律责任。
在2020年10月,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腾讯构成商业诋毁。法院认为,被告腾讯选择在双方的手机游戏在印尼市场竞争尤为激烈、MPL职业联赛即将举行的时候,委托当地律师向原告沐瞳印尼合作商编造、传播误导性信息,意在损害竞争对手即原告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破坏原告的竞争优势,构成商业诋毁。
一审判决后,被告腾讯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后,驳回腾讯上诉意见,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事实上,沐瞳科技与腾讯的纠葛已持续多年。2018年,沐瞳科技创始人徐振华因违反竞业协议,被判赔偿腾讯1,940万元。腾讯子公司Riot Games曾起诉沐瞳科技MOBA游戏《Mobile Legends》抄袭《英雄联盟》。其后腾讯又以《无尽对决》抄袭侵权《王者荣耀》为由,再一次把沐瞳科技和徐振华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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