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5月20日丨深圳控股(00604.HK)宣布,于2022年5月20日,附属公司(公司一间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与非控股股东(持有附属公司50%权益)订立2022年第一笔贷款展期协议及2022年第二笔贷款展期协议,据此,附属公司同意分别就本金额为人民币5亿元的第一笔贷款及本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的第二笔贷款展期,并将第一笔贷款及第二笔贷款的偿还日期分别延期至2023年3月12日及2023年5月20日。
据悉,附属公司为一间项目公司,主要在深圳前海从事一项住宅项目的开发和建设。该项目将近完成,而附属公司亦从中获得盈余现金。因附属公司并无重大资金需求,附属公司已按其股东各自于附属公司的股权比例向彼等提供贷款,以提高盈余资金的使用效率及让股东实现从附属公司回笼现金。因此,除向非控股股东提供之前贷款外,亦按与之前贷款相同条款并于相近日期向集团(作为附属公司的另一股东)提供相同金额的贷款,且在第二笔贷款及第四笔贷款展期的日期前后,向集团提供的该等贷款的对应部分亦按相同期限及相同条款展期。附属公司透过向其股东提供有关贷款(包括之前贷款)及就有关部分展期(所有贷款资金来自附属公司的备用内部资源)提升其资本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