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3月23日丨 福森药业(01652.HK)公吿,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收益约为人民币3.857亿元,同比减少约20.8%。年度公司股权持有人应占溢利约为人民币166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毛利率约为54.7%,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一致。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每股基本盈利约为人民币2分,而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约为人民币9分。
董事会已议决建议就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派付末期股息每股普通股人民币0.34分(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人民币0.46分)。
虽然面对诸多挑战,但集团管理层仍有信心走出困境。新厂区的投产为产量提升、品质提升打下坚实基础,同时也为新产品的生产提供了可能。集团于2021年先后恢复了盐酸尼卡地平注射液和复方溴丙胺太林片的生产,其中盐酸尼卡地平注射液于2021年12月在河南省牵头的14个省份药品联盟采购中中标,为销量提升打下了基础。集团会继续寻找有市场潜力的产品进行收购,研发或者代理销售,逐步优化集团的产品结构。
产品研发方面,集团二甲双胍缓释片已经通过一致性评价,盐酸氟桂丽嗪胶囊和酒石酸美托洛尔胶囊片两个产品的一致性评价申请已经上报国家药品评审中心进行评审。治疗癫痫的布瓦西坦原料药和注射液项目已经开始制剂研究工作。
中药研发方面,集团针对现有产品的持续研究工作继续进行;元胡止痛口服液、肝维康片已完成药理毒理研究并发表相关学术文章。三个经典名方项目已经完成药学研究,下一步将与重点中医院合作开发院内制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