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消息》A SPAC递交上市申请 发起人包括郑志刚
根据联交所资料,A SPAC昨日(15日)递交上市申请,为本港第十家申请上市的特殊目的收购公司(SPAC)。
A SPAC发起人包括A SPAC (Asia) Holdings Corp.、新世界发展(00017.HK)执行副主席兼行政总裁郑志刚旗下裕承科金(00279.HK)及汇通永利资产管理,分别持有A SPAC已发行B类股份约73.25%、16.05%及10.7%。独家保荐人为海通国际。
A SPAC旨在收购或与一个或多个特殊目的收购公司并购目标进行业务合并(即SPAC并购交易),倾向在消费行业(其将利用科技促进其在亚洲的增长和发展,特别是在中国内地和香港)物色潜在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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