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智能卡实名登记明日开始
政府提醒电话智能卡用户,须於明日(3月1日)起按《电讯(登记用户识别卡)规例》为其电话智能卡进行实名登记。
实名登记制适用於所有由香港电讯商发出,於本地用於人与人沟通之用的电话智能卡。明日起新发售的电话智能卡,包括上台月费服务及电话储值卡,须在启动服务前完成实名登记。现行的电话储值卡用户则须於2023年2月23日或之前向所属电讯商完成实名登记,否则会在上述时限後不能继续使用。至於正使用上台月费服务的用户,除非转台或开立新的电话号码,否则无须再作登记。
用户可根据所属电讯商以短讯或其他方式发出的实名登记提示,透过不同途径包括所属电讯商门市、流动应用程式或网页进行实名登记。企业用户则须提供其商业登记资料及指定某人士作为负责人,并提供该名人士的个人资料。在实名登记制下,个人用户及企业用户可向每间电讯商分别登记不多於10张及25张电话储值卡。上台月费服务则没有登记数量限制。
考虑到部分用户,尤其是长者,或会在登记过程中需要支援,政府正积极探讨与各部门、社福机构和电讯商协作,循不同途径帮助有需要的人士在限期内完成实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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