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能源(600905.SH)及子公司拟与关联人签订三峡阳江青洲五、六、七海上风电场送出工程合作协议
格隆汇12月20日丨三峡能源(600905.SH)公布,公司及子公司三峡新能源阳江发电有限公司(阳江公司),拟与长江三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三峡投资)及其全资子公司广东阳江市创源海上风电综合投资有限公司(创源公司)签订《三峡阳江青洲五、六、七海上风电场送出工程合作协议》。
阳江公司为三峡阳江青洲五、六、七海上风电场(各期核准装机容量均为100万千瓦,合计300万千瓦,以下简称主体工程)的投资主体,创源公司为三峡阳江青洲五、六、七海上风电场海缆集中送出工程(以下简称送出工程)的投资主体。
为保证送出工程顺利建设,保证主体工程并网发电之日起不少于25年能够顺利使用送出工程输送主体工程产生的电力,创源公司委托阳江公司负责送出工程的建设与施工管理、运营管理,阳江公司承诺按约定向创源公司支付过网费。
关注uSMART

重要提示及免责声明
盈立证券有限公司(「盈立」)在撰写这篇文章时是基于盈立的内部研究和公开第三方信息来源。尽管盈立在准备这篇文章时已经尽力确保内容为准确,但盈立不保证文章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或完整性,并对本文中的任何观点不承担责任。观点、预测和估计反映了盈立在文章发布日期的评估,并可能发生变化。盈立无义务通知您或任何人有关任何此类变化。您必须对本文中涉及的任何事项做出独立分析及判断。盈立及盈立的董事、高级人员、雇员或代理人将不对任何人因依赖本文中的任何陈述或文章内容中的任何遗漏而遭受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文章内容只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证券、虚拟资产、金融产品或工具的要约、招揽、建议、意见或保证。监管机构可能会限制与虚拟资产相关的交易所买卖基金仅限符合特定资格要求的投资者进行交易。文章内容当中任何计算部分/图片仅作举例说明用途。
投资涉及风险,证券的价值和收益可能会上升或下降。往绩数字并非预测未来表现的指标。请审慎考虑个人风险承受能力,如有需要请咨询独立专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