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12月9日丨中伟股份(300919.SZ)公布,公司于2021年12月9日分别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广西中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广西中伟新能源”)增资及借款实施募投项目、向全资子公司湖南中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湖南中伟新能源”)增资实施募投项目。
“广西中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北部湾产业基地三元项目一期”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中伟新能源。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拟使用募集资金19亿元向广西中伟新能源增资,增资完成后,广西中伟新能源的注册资本由15亿元变更为34亿元,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同时,拟向广西中伟新能源提供16亿元借款。前述借款不计息,借款期限为实际借款之日起三年,可滚动使用,也可提前偿还;到期后,如双方均无异议,该笔借款可自动续期。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推进“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拟使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9.05亿元向湖南中伟新能源增资,增资完成后,湖南中伟新能源的注册资本由16.8亿元变更为25.85亿元,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