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文轩(00811.HK):控股股东无偿接受四川民族出版社 承诺避免同业竞争
新华文轩(00811.HK)公布,收到控股股东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发出的《关於接受无偿划转国有股权的函》。
根据该函,四川省委省政府拟将四川民族出版社,一家於中国成立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无偿转让给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四川民族出版社主要从事出版发行业务,在一定程度上与集团的主营业务相近,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後,四川民族出版社与集团主营业务存在一定程度的同业竞争。
为维护集团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承诺通过以下方式解决和避免竞争,包括除本次无偿划转外,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承诺其或其附属公司不存在其他与集团同业竞争的情况;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将尽快完成四川民族出版社的改制工作,并在四川民族出版社工商变更登记及国有产权变更登记完成後五年内且条件成熟时,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决策程序要求的情况下,按照有利於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促使上述竞争业务及资产尽快注入集团,以彻底消除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与集团的可能同业竞争;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将继续遵守及履行过去关於避免同业竞争的相关承诺函;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承诺不会利用自身的控制地位限制集团正常的商业机会及不会从事任何可能损害集团利益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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