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局:非政府机构或社企可申请短期租用政府用地
发展局局长黄伟纶於网志撰文指出,为善用土地资源,非政府机构或社会企业可向地政总署提交申请,租用可供短期使用的政府用地,并相信透过短期租约形式和资助计划,批出土地供非政府机构及社会企业作不同的短期用途,广纳民间智慧,有助促进推动有益於社会的项目。
地政总署高级产业测量师刘志坚表示,该些短期租约用地都是一些暂时未有长远发展计划的土地,有不同原因而暂时空置,例如正进行长远规划研究、或距离落实发展用途还有一段时间等;另外,该些土地在使用上,很多涉及有待克服的技术限制,例如基建交通限制、缺乏车辆通道等。
过往三年,约有120多幅曾接获团体申请,当中30多宗获批,以推展社区服务、社区园圃、导盲犬训练、艺术活动、推广客家文化、动物领养、过渡性房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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