萃华珠宝(002731.SZ):控股股东、实控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拟转让合计18%的股份
格隆汇11月7日丨萃华珠宝(002731.SZ)公布,2021年11月5日,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翠艺投资有限公司(“翠艺投资”)与上海鸿潮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鸿潮”)、何颖琳分别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根据协议内容,翠艺投资拟将其持有的公司1639.3984万股转让与上海鸿潮、1383.2424万股转让与何颖琳,转让价格为6.44元/股。
同日,翠艺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郭英杰及其一致行动人郭琼雁、郭裕春与龙凤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根据协议内容,翠艺投资拟将其持有的公司51.2312万股转让与龙凤,郭英杰及其一致行动人郭琼雁、郭裕春拟将其合计持有的公司1536.936万股转让与龙凤,转让价格为6.44元/股。
此次股份转让前后,交易各方在公司的持股情况如下所示:


关注uSMART

重要提示及免责声明
盈立证券有限公司(「盈立」)在撰写这篇文章时是基于盈立的内部研究和公开第三方信息来源。尽管盈立在准备这篇文章时已经尽力确保内容为准确,但盈立不保证文章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或完整性,并对本文中的任何观点不承担责任。观点、预测和估计反映了盈立在文章发布日期的评估,并可能发生变化。盈立无义务通知您或任何人有关任何此类变化。您必须对本文中涉及的任何事项做出独立分析及判断。盈立及盈立的董事、高级人员、雇员或代理人将不对任何人因依赖本文中的任何陈述或文章内容中的任何遗漏而遭受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文章内容只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证券、虚拟资产、金融产品或工具的要约、招揽、建议、意见或保证。监管机构可能会限制与虚拟资产相关的交易所买卖基金仅限符合特定资格要求的投资者进行交易。文章内容当中任何计算部分/图片仅作举例说明用途。
投资涉及风险,证券的价值和收益可能会上升或下降。往绩数字并非预测未来表现的指标。请审慎考虑个人风险承受能力,如有需要请咨询独立专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