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团(03690.HK)违反《反垄断法》 罚款34.42亿人民币
美团-W(03690.HK)公布,10月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公司反垄断调查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公司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该项规定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没有正当理由,对交易相对人进行排他性限制。
综合考虑公司在调查开始前主动承认实施「二选一」行为、在调查过程中主动提供证据、停止「二选一」行为并全面自查整改、积极退还收取的独家合作保证金等因素,市监总局责令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34.42亿人民币罚款,相当于公司2020年度中国境内销售收入的3%。
同时,市监总局向公司发出《行政指导书》,要求公司全面规范自身竞争行为,保护平台各方主体合法权益,完善企业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切实维护平台良好竞争生态,并连续三年向市监总局提交自查合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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