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扩大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范围 将医疗新药器械应用等纳入保险保障范围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提出,到2025年,医疗保障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基本完成待遇保障、筹资运行、医保支付、基金监管等重要机制和医药服务供给、医保管理服务等关键领域的改革任务,医疗保障政策规范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便捷化、改革协同化程度明显提升。医疗保障信息化水平显着提升,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全面建成,「互联网+医疗健康」医保服务不断完善,医保大数据和智能监控全面应用,医保电子凭证普遍推广,就医结算更加便捷,以市场为主导的医药价格和采购机制更加完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更加灵敏有度。
意见并提出,将持续扩大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范围。完善与集中带量采购相配套的激励约束机制,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推动集中带量采购成为公立医疗机构医药采购的主导模式,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参与集中带量采购。强化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常态化监管,实施全国医药价格监测工程,全面落实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遏制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虚高,兼顾企业合理利润,促进医药行业高质量发展。
此外,将鼓励商业保险机构提供医疗、疾病、康复、照护、生育等多领域的综合性健康保险产品和服务,逐步将医疗新技术、新药品、新器械应用纳入商业健康保险保障范围。支持商业保险机构与中医药机构合作开展健康管理服务,开发中医治未病等保险产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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