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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中百(600857.SH):与中建四局签署债务清偿确认协议
格隆汇 09-28 18:29

格隆汇9月28日丨宁波中百(600857.SH)公布,20207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北京一中院”)受理了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建四局”)申请执行公司一案,并因此冻结公司银行账户和持有的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银行”)股票后续公司自有资金被累计强制扣划1.78亿;公司所持的西安银行股票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曾被进行公开拍卖,因刑事案件与本案存在关联,可能影响本案的执行北京一中院将该拍卖撤回。近期,宁波中百与中建四局就本次执程序有意达成和解,并于2021927日,签署了《债务清偿确认协议》。

公司与中建四局达成上述债务清偿确认协议生效后的60建四局的待履行债务全部受偿,则公司保证责任免除公司被强制执行的5753 号裁决的损失锁定在178,452,830.78元且公司持有的西安银行股权将不会被强制执行;

债务清偿确认协议生效后60日内,中建四局在天津九策破产程序所获清偿被撤销或部分撤销,或者被认定为无效的,则存在向本公司继续追未获清偿部分债权的风险届时,西安银行股票可能继续被强制执行

若协议未生效或生效后但未完全履行司对于北京一中院已经执行给甲方的案款亦不予认可为公司履行保证债务,公司受担保案影响及京一中院强制执行所造成的全部损失享有向中建四局及其他相关主体追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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