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电力(00916.HK)拟总代价共2.14亿人币出售多个项目资产予国家能源集团
龙源电力(00916.HK)公布,于昨日(26日),公司附属公司福建龙源、莆田龙源分别与国家能源集团附属公司福建国电签订《资产转让协议》,据此公司附属公司同意将15台风机所占宗地及地上附属物合计4项资产,及1处升压站所占宗地及地上附属物合计2项资产,拟以代价共2.14亿元人民币出售给福建国电,最终对价由经国家能源集团备案后的评估报告确定。
同日,公司与山东电力签订《股东投票权行使协议》,双方同意在公司作为龙源临朐(由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旗下山东电力分别持股50%的实体)股东期间,就龙源临朐在项目开支、经营计划、财务预算、财务政策制度、投融资管理、现金及资产管理等经营及财务政策事务方面行使提案权时与山东电力保持一致。
因此,山东电力将对龙源临朐进行并表管理,龙源临朐不再于公司的财务报表内综合入账,并不再为公司的附属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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