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悦(00653.HK)原大股东叶俊亨夫妇入禀要求取消卖股
卓悦控股(00653.HK)创办人叶俊亨及其妻子钟佩云透过两人全资拥有的公司于上周五(9日)入禀高院,民事控告卓悦现任主席陈健文,指他违反早前向他们购入卓悦股份时的协议,故要求法庭颁令宣告原告与陈的股份买卖协议无效,要陈健文交还卓悦的股份予原告,并禁制陈健文罢免叶氏夫妇执行董事职务,并作出赔偿。
根据双方买卖协议,被告陈健文成为卓悦大股东后,会替卓悦寻找生意机会、并于完成交易后的两年内,以8.8亿港元购入荃湾横窝仔街卓悦大厦。陈健文亦要确保董事会的控制权,并确保叶俊亨及其妻子继续成为卓悦的执行董事,并可使用大厦的会所及储物室等。
原告现指陈健文并没有确保董事会的控制权,两人亦于今年6月29日被罢免卓悦执行董事之职务。而被告亦没有尽力替卓悦寻找生意机会及购入卓悦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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