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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成股份(600965.SH):实控人违反证券法规遭罚8万元
格隆汇 07-01 15:54

格隆汇7月1日丨福成股份(600965.SH)公布,近日,公司收到河北证监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吿知书》[冀证监处罚字(2021)2号]。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福成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一案,已由河北证监局调查完毕,依法拟对其作出行政处罚。经查明,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李福成作为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张明玉”(资金账号880003513999,股东账号A222768636)、“李军”(资金账号880003568093,股东账号A239600239)账户,于2018年2月2日-2月8日买入福成股份350.076万股,2018年2月13日卖出福成股份5.66万股,于2018年2月14日-5月9日买入福成股份164.487万股,2018年8月8日-8月9日卖出福成股份10.28万股,存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和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情况。

上述违法事实,有证券账户资料、银行账户资料、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

李福成的行为违反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2005年《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五条所述的违法行为。

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五条,河北证监局拟作出以下决定:对李福成给予警吿,并处以8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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