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燃气(601139.SH):可取得广东大鹏公司现金股利约1.42亿元
格隆汇6月24日丨深圳燃气(601139.SH)公布,公司近日收到参股公司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广东大鹏公司”)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根据该决议,广东大鹏公司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股利1,417,857,142.68元。公司持有广东大鹏公司10%股权,可取得现金股利为141,785,714.27元,较2020年公司从广东大鹏公司取得2019年度现金股利减少9,655,375.83元。
根据广东大鹏公司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公司2021年6月确认投资收益141,785,714.2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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