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港环保(01845.HK)出售新疆沃森环保科技51%股权 涉资510万人币
维港环保科技(01845.HK)公布,6月21日附属作为卖方广州维港环保科技与买方朱新位及田宜新就出售事项订立协议,卖方同意出售新疆沃森环保科技的51%股权,对价为510万元人民币(下同)。
於本公告日期,田宜新结欠买方若干金额。根据该协议,田宜新同意代表买方支付对价,以偿付其结欠买方的债务,其中150万元将由田宜新於出售事项的先决条件获达成後七个营业日内以现金支付,而余下对价360万元将於完成日期满一周年後七个营业日内偿付。
新疆天圣由集团及诚丰科技分别拥有60%及40%,而诚丰科技由田先生拥有95%。田先生为新疆天圣的主要股东及董事,因此亦为公司的关连人士。
董事预期不会自出售事项录得任何收益或亏损,出售事项的所得款项净额拟用作集团的一般营运资金。(el/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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