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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信金融投资(01520.HK):概无承配人将获配售公司已发行总股本30%或以上 下周一复牌
格隆汇 06-18 19:48

格隆汇6月18日丨华信金融投资(01520.HK)公布,于2021年6月10日,清盘人通知公司,(i)控股股东New Seres CEF CInvestment Fund LP(处于正式清盘中)、(ii)清盘人与(iii)金利丰证券有限公司("包销商")于2021年6月10日订立包销协议。根据包销协议,控股股东已委任包销商为包销商以出售目标股份,而包销商已同意按悉数包销基准承担全数目标股份之包销承诺。包销商已同意其根据包销协议之条款及条件(i)将促使买家按每股目标股份0.1605港元之价格购买目标股份;及(ii)倘买家人数不足以购买所有目标股份,则将购买所有或余下任何目标股份。

包销协议的最长终止日期为紧随包销协议签订当日后第四十五个历日(即2021年7月25日)或控股股东、清盘人及包销商可能书面协定之其他日期。

于公吿日期,包销商就全数目标股份(i)与五名潜在买家("承配人")订立日期为2021年5月5日的有条件配售函件,据此,概无承配人将获配售公司已发行总股本30%或以上;及(ii)并未与承配人以外之任何其他潜在买家进行任何磋商或讨论。根据配售函件之条款及条件,配售函件将仅于包销协议妥为签立(即2021年6月10日)后方为生效。

承配人各自已向包销商确认,彼与其最终实益拥有人及其各别一致行动方,或倘承配人代表主事人行事之情况下,则该主事人、其最终实益拥有人及其各别一致行动方:(i)并非为其他承配人各自就目标股份之配售行事或假设与其一致行动;及(ii)将不会于目标股份之配售完成前任何时间持有公司的任何股份,而鉴于概无承配人将获配售公司已发行总股本30%或以上,故预期完成配售目标股份将不会触发任何承配人层面之任何强制全面要约责任。

此外,公司将向联交所提出自2021年6月21日(星期一)上午九时正起恢复股份买卖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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