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6月18日丨闽东电力(000993.SZ)公布,古田县人民政府作为甲方与公司作为乙方本着“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签署了《新能源产业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合作内容包括:
1、甲方同意乙方按规定在其管辖区域内开展集中式陆上风电及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协调乙方开展上述项目的各项前期工作。
2、甲方同意乙方按规定在其管辖区域内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及分布式陆上风电项目的开发。
(1)甲方负责协调乙方在其境内适合场所开展分布式光伏及分布式陆上风电项目投资建设;
(2)甲方协调乙方与当地企业合作,在其所属的园区、工厂、建筑屋面等区域开展分布式光伏及分布式陆上风电项目的投资建设。
3、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服务和配套,配合乙方协调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提供当地有关的社会情况、发展规划、场址、气象等方面的资料,在国家法律、法规范围内给予乙方项目开发优惠政策,支持促成乙方投资项目落地。
4、乙方积极推动古田县境内新能源项目投资机会的调查、评估、论证,并优先列入乙方战略发展规划和投资计划,主动创造条件,使项目尽快落地建设。
5、乙方有关项目经有权部门批准立项后,承诺在古田县区域内注册成立项目公司,负责项目投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并保证在当地交纳税收。
6、乙方同意甲方在宁德市或古田县域内的国有企业参股项目公司,具体股比待双方协商后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