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 2 月 3日丨永和智控(002795.SZ)公佈,公司股東蘇輝鋒於近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浙江監管局下發的《關於對蘇輝鋒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2021]14號)。
原因系2020年11月17日,永和智控披露《關於大股東減持股份預披露公吿》,蘇輝鋒計劃以集中競價、大宗交易或協議轉讓方式減持永和智控股票1002萬股(所持永和智控全部股份),佔公司總股本5.01%。11月26日,蘇輝鋒通過集中競價交易的方式減持永和智控股票2萬股,佔總股本比例為0.01%;12月11日,蘇輝鋒通過集中競價交易的方式減持永和智控股票2萬股,佔總股本比例為0.01%。蘇輝鋒作為永和智控持股5%以上股東,在上述減持行為中,未按規定在減持計劃自公吿之日起滿15個交易日後實施減持,也未按規定在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時停止交易並通知上市公司予以公吿。
蘇輝鋒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第八條、《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四十六條和《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的規定。按照《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第十四條、《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九條和《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七十五條的規定,浙江證監局決定對蘇輝鋒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