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 12 月 10日丨ST金花(600080.SH)公佈,2018年4月,公司在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浦發銀行”)設立募集資金專户。2018 年12 月17 日,公司在長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安銀行”)增設募集資金存儲專户,並同保薦機構國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國金證券”)、長安銀行簽署了《存儲三方監管協議》(詳見“臨2018-042”號公告)。該協議規定,該專户的資金僅用於公司新工廠搬遷擴建項目募集資金投向項目募集資金的存儲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閒置募集資金,在2020年9月8日公司召開的第九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第九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上,審議通過了《關於使用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該議案同意公司在不影響募集資金項目建設和募集資金使用的前提下,選擇適當時機,使用部分暫時閒置募集資金(含本金、利息及購買銀行產品收益)不超過人民幣3 億元,購買安全性高、流動性好、有保本約定的理財產品以及進行結構性存款、通知存款、協定存款、定期存款,在上述額度範圍內,資金可滾動使用。
如上事項,公司監事會、獨立董事、保薦機構國金證券分別對此事項發表了同意的意見。所授權金額在董事會審議範圍內,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如上決議具體詳見《金花企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使用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公告》(2020年9月10月公告披露,編號:臨2020-48)
2020年9月10日,根據公司第九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決議,董事會授權公司總經理行使如上閒置募集資金投資決策權,進行現金管理;2020年7月期間,浦發銀行西安分行結構性存款年收益率為3.80%,而長安銀行存款類利率為1.35%,為此,公司為提高資金收益,按照審議通過的《關於使用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決定將長安銀行募集資金專户5000萬元資金劃轉至浦發銀行西安分行募集資金户,並將進一步進行資金收益優化管理。
故此,在10月15日公司向長安銀行提交劃款業務申請,申請將長安銀行募集資金5000萬元轉出至浦發銀行募集資金户管理,長安銀行相關工作人員當時未執行該劃款業務。10月29日,再次向長安銀行提出《劃款指令》申請將募集資金專户5000萬元資金轉出至浦發銀行募集資金户管理,長安銀行未執行。
2020年11月18日,公司收到長安銀行的《回函》,回函表明,截止2020年11月9日,公司在長安銀行募集資金專户餘額為21304.91萬元;回函同時對公司募集資金存儲專户的監管協議、約定用途、以往劃款執行情況進行了説明,並聲明嚴格按照《募集資金專户存儲三方監管協議》進行審核、轉賬;但回函中未就自10月15日至11月10期間未執行我公司《劃款指令》的原因進行正面的説明和解釋。
11月19日,公司委託信永中和會計師(特殊普通合夥)事務所西安分所(“信永中和事務所”)向長安銀行函證結果募集資金賬户正常,不存在任何擔保及保證;11月20日,保薦機構國金證券與信永中和事務所共同訪談長安銀行主管領導及客户經理,均回覆我公司募集資金存儲專户及賬户資金不存在任何擔保和保證行為。鑑於信永中和、國金證券對長安銀行的訪談內容,11月23日及12月3日,公司又先後兩次向長安銀行送達《劃款指令》,截止12月10日,我公司未收到長安銀行就未按照劃款指令轉款的任何回覆。
為防範風險,保護資金安全、保障全體投資者權益,公司針對長安銀行未執行我公司劃款指令的一系列行為,我公司將進一步採取相關措施,維護公司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