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 12 月 8日丨芒果超媒(300413.SZ)公佈,公司全資子公司湖南快樂陽光互動娛樂傳媒有限公司(“快樂陽光”)與關聯方簽署的《聯合招商框架協議》即將到期,因日常經營需要,快樂陽光擬與湖南廣播影視集團有限公司(“湖南廣播影視集團”)、湖南廣播電視廣告總公司(“廣告總公司”)續簽《聯合招商框架協議》。協議的主要內容
如下:
1、為充分發揮傳統媒體資源與新媒體平台的各自優勢,為廣告客户提供一體化的廣告投放資源,各方同意2021年至2025年就廣告客户的聯合招商繼續開展合作。
2、各方將在湖南廣播電視台衞視頻道(“湖南衞視”),以及快樂陽光負責運營的網絡視頻平台“芒果TV”上為客户聯合提供湖南衞視季播節目和常規節目的廣告發布服務,為客户提供涵蓋傳統媒體資源與新媒體平台的廣告服務,具體對外廣告代理業務由廣告總公司統一負責。
3、廣告總公司將在與廣告客户簽訂的廣告業務合同中約定湖南廣播影視集團與快樂陽光進行聯合招商的相關內容,並由湖南廣播影視集團向快樂陽光支付廣告收入總額中應當歸屬於快樂陽光的新媒體平台廣告收入。
4、季播節目的結算週期為每季節目第一集在芒果TV上線之日起,至該季節目最後一集在芒果TV上線之日(如分季播放,每季節目分別結算)後的第60日止,常規節目的結算週期為每季度開始之日起,至該季度結束之日後的第60日止。
5、協議的有效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公司積極踐行媒體融合國家戰略,致力於建設主流新媒體集團,持續推進媒體融合向縱深發展,創新台網聯動新模式,推動新媒體平台與傳統媒體加速融合,充分發揮新媒體平台和傳統媒體平台的資源優勢。此次續簽聯合招商框架協議,有助於打造一體化的廣告投放資源,打通廣告招商渠道,有效提升廣告招商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