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 11 月 25日丨南京高科(600064.SH)公佈,公司全資子公司高科新創和公司作為有限合夥人出資69.65%的新浚一期作為原告,就其與被告房永生、樑錫林、紹興閏康合同糾紛事項,分別於2020年10月21日向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交了起訴狀。近日,高科新創和新浚一期分別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滬02民初233號和(2020)滬02民初234號《受理通知書》,獲悉法院已決定立案審理案件。
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高科新創及新浚一期向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對房永生、樑錫林、紹興閏康資產進行訴前財產保全(參見公司臨2020-044號公告)。根據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滬02財保16號、(2020)滬02財保17號《民事裁定書》及《財產保全告知書》,法院已對被告持有的400萬股江蘇碩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蘇碩世”)股權、5000萬元紹興閏康合夥份額等財產採取了保全措施。
此次訴訟請求(1)依法判令被告房永生、樑錫林、紹興閏康共同向高科新創支付合夥份額回售價款人民幣26870.66萬元,向新浚一期支付合夥份額回售價款人民幣49902.32萬元;
(2)依法判令被告房永生、樑錫林、紹興閏康向高科新創、新浚一期賠償因逾期支付回售價款導致的利息損失;
(3)依法判令紹興閏康協助高科新創、新浚一期分別辦理紹興閏康所持江蘇碩世109.9004萬股、204.0995萬股股份質押登記手續(質押權人分別為高科新創和新浚一期,出質人為紹興閏康);
(4)案件訴訟費均由三被告房永生、樑錫林、紹興閏康共同承擔。
此次訴訟是為了積極保障上市公司相關合法權益,鑑於目前案件尚未開庭審理,公司暫時無法準確判斷對公司本期及期後利潤的具體影響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