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正在浏览的是香港网站,香港证监会BJA907号,投资有风险,交易需谨慎
南京高科(600064.SH):高科新創和新浚一期分別收到法院出具的受理通知書
格隆匯 11-25 18:02

格隆匯 11 月 25日丨南京高科(600064.SH)公佈,公司全資子公司高科新創和公司作為有限合夥人出資69.65%新浚一期作為原告,就其與被告房永生樑錫林、紹興閏康合同糾紛事項,分別20201021向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交起訴狀近日,高科新創和新浚一期分別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滬02民初233和(2020)滬02民初234《受通知書》,獲悉法院已決定立案審理案件。

維護自身合法權益,高科新創及新浚一期向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對房永生、樑錫林、紹興閏康資產進行訴前財產保全(參公司臨2020-044公告)。根據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滬0216號、(2020)滬0217《民事裁定書《財產保全告知書》,法院已對被告持有的400萬股江蘇碩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蘇碩世”)5000萬元紹興閏合夥份額財產採取了保全措施

訴訟請求(1)依法判令被告房永生、樑錫林、紹興閏康共同向高科新創支付合夥份額回售價款人民幣26870.66萬元,向新浚一期支付合夥份額回售價款人民幣49902.32萬元

(2)依法判令被告房永生、樑錫林、紹興閏康向高科新創、浚一期賠償因逾期支付回售價款導致的利息損失;

(3)依法判令紹興閏康協助高科新創、新浚一期分別辦理紹興閏康所持江蘇碩世109.9004萬股204.0995萬股股份質押登記手續(質押權人分別高科新創和新浚一期,出質人為紹興閏康);

(4)案件訴訟費由三被告房永生、樑錫林、紹興閏康共同承擔。

訴訟為了積極保障上市公司相關合法權益鑑於目前案件尚未開庭審理,公司暫時無法準確判斷對公司本期及期後利潤的具體影響金額

关注uSMART
FacebookTwitterInstagramYouTube 追踪我们,查看更多实时财经市场信息。想和全球志同道合的人交流和发现投资的乐趣?加入 uSMART投资群 并分享您的独特观点!立刻扫描下载uSMART APP!
重要提示及免责声明
盈立证券有限公司(「盈立」)在撰写这篇文章时是基于盈立的内部研究和公开第三方信息来源。尽管盈立在准备这篇文章时已经尽力确保内容为准确,但盈立不保证文章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或完整性,并对本文中的任何观点不承担责任。观点、预测和估计反映了盈立在文章发布日期的评估,并可能发生变化。盈立无义务通知您或任何人有关任何此类变化。您必须对本文中涉及的任何事项做出独立分析及判断。盈立及盈立的董事、高级人员、雇员或代理人将不对任何人因依赖本文中的任何陈述或文章内容中的任何遗漏而遭受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文章内容只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证券、虚拟资产、金融产品或工具的要约、招揽、建议、意见或保证。监管机构可能会限制与虚拟资产相关的交易所买卖基金仅限符合特定资格要求的投资者进行交易。文章内容当中任何计算部分/图片仅作举例说明用途。
投资涉及风险,证券的价值和收益可能会上升或下降。往绩数字并非预测未来表现的指标。请审慎考虑个人风险承受能力,如有需要请咨询独立专业意见。
uSMART
轻松入门 投资财富增值
开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