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 11 月 25日丨瀘州老窖(000568.SZ)公佈,公司於10月30日披露了《關於公司及控股股東部分國有股權無償劃轉充實社保基金的提示性公告》,根據《關於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第一批)的通知》(瀘市財建二科〔2020〕118號),瀘州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瀘州市國資委”)擬將所持11.1193萬股“瀘州老窖”國有股(佔瀘州市國資委所持我公司股份的10%,佔公司股份總數的0.008%),以及所持公司控股股東瀘州老窖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老窖集團”)10%股權無償劃轉給四川省財政廳,由四川省財政廳代社保基金持有,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國有股權劃轉手續尚未辦理完成。
公司於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東老窖集團的一致行動人瀘州市興瀘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興瀘集團”)轉發瀘州市國資委《關於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第二批)的通知》(瀘市財建二科〔2020〕139號),主要內容如下:根據《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國資委關於劃轉市縣國有企業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第二批)的通知》(川財資〔2020〕114號)的要求,瀘州市國資委擬將所持興瀘集團10%股權無償劃轉給四川省財政廳,由四川省財政廳代社保基金持有。
此次兩批國有股權劃轉完成後,瀘州市國資委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將由111.1930萬股變更為100.0737萬股,持股比例由0.08%降為0.072%,持有老窖集團和興瀘集團股權比例分別由100%降為90%;四川省財政廳將直接持有我公司股份11.1193萬股,持股比例為0.008%,持有老窖集團和興瀘集團股權分別為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