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 10 月 14日丨信捷電氣(603416.SH)公佈,公司於近日收到了公司實際控制人、董事長李新的通知,李新和劉婷莉就股份分割形成如下內容:
根據李新與劉婷莉簽署的《自願離婚協議書》,李新應將其直接持有的公司1686.72萬股股份分割過户至劉婷莉名下,自過户之日起上述股份歸劉婷莉所有。過户完成後,李新對劉婷莉持有的1686.72萬股公司的股份具有優先受讓權。
同時,李新與公司股東過志強簽訂了《表決權委託協議》:過志強將其持有的255.26萬股公司股份(佔公司總股本的1.82%)對應的表決權委託給李新行使。委託期自李新股份分割過户之日起三年。
截止信息披露日,公司總股本為1.4056億股。待股份分割過户後,同時,根據《表決權委託協議》,李新將獲得過志強持有的公司股份255.26萬股股份對應的表決權。李新將合計擁有3502.056萬股公司股票的表決權,佔目前公司總股本的24.92%;劉婷莉持有信捷電氣1686.72萬股,佔目前公司總股本的12%。
此次權益變動後,李新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數量變更為3246.796萬股,佔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23.10%。李新與公司股東過志強簽訂了《表決權委託協議》。協議簽署後,李新實際控制公司24.92%股份對應的表決權,仍為公司單一表決權比例最大的股東。
劉婷莉未在公司及其子公司處任職,未參與公司的生產經營。
鑑於李新持有的公司股份均為有限售條件流通股,此次權益變動完成後,劉婷莉承諾就其此次取得的信捷電氣股份,將繼續履行李新作出的股份鎖定、減持等承諾。
公司將根據股份分割的變更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