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 9 月 23日丨ST昌九(600228.SH)公佈,公司擬通過重大資產置換、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的方式向上海享鋭企業管理諮詢事務所(有限合夥)、上海鵠睿企業管理諮詢事務所(有限合夥)、NQ3Ltd.(以下簡稱“NQ3”)、OrchidAsiaVIClassicInvestmentLimited、SIGChinaInvestmentsMasterFundIII,LLLP、QM69Limited、YifanDesignLimited、RakutenEuropeS.àr.l.、上海睿淨企業管理諮詢事務所(有限合夥)、上海曦鵠企業管理諮詢事務所(有限合夥)、上海曦丞企業管理諮詢事務所(有限合夥)、上海渲曦企業管理諮詢事務所(有限合夥)、上海炆顓企業管理諮詢事務所(有限合夥)及ViberMediaS.àr.l.(合稱“交易對方”)購買其所持有的上海中彥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標的公司”)全部股份或控股權,併發行股份募集配套資金(以下簡稱“本次交易”或“本次重大資產重組”)。
根據《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關於規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關各方行為的通知》《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26號——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監管規則適用指引——上市類第1號》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公司對本次交易涉及的相關內幕信息知情人在重大資產重組停牌日前六個月至《公司重大資產置換、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並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報告書(草案)》披露前一日的二級市場交易情況進行了自查。
核查結論:
根據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義務人持股及股份變更查詢證明》,在公司董事會就本次重大資產重組停牌日前6個月至《公司重大資產置換、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並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報告書(草案)》披露之前一日止,除已披露的LinMin母親陳明霞女士存在股票買賣外,不存在其他主體買賣股票的行為。
華泰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針對本次交易事項相關內幕知情人買賣股票情況進行了核查,載明“納入本次交易的內幕知情人在自查期間除LinMin母親陳明霞外不存在其他買賣股票的行為,陳明霞已確認不存在利用內幕信息買賣股票的情形”。詳見2020年9月18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上披露的《華泰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關於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相關內幕知情人買賣股票情況的自查報告>的核查意見》。
上海方達律師事務所針對本次交易事項相關內幕知情人買賣股票情況進行了核查,載明“根據相關人員出具的自查報告及買賣查詢結果,除上述情況外,本次交易相關機構、人員及其直系親屬在自查期間,不存在買賣昌九生化股票的行為”,“基於上述相關人員出具的説明,本所經辦律師認為,上述相關人員於自查期間買賣昌九生化股票的行為系其根據市場公開信息及個人判斷做出的投資決策,不存在利用內幕信息進行交易的情形”。詳見2020年9月18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上披露的《上海方達律師事務所關於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資產置換、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並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之法律意見書》之“九、關於本次交易相關買賣股票的自查情況”。
綜上,經核查,董事會未發現本次交易的內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相關內幕信息進行股票買賣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