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 9 月 15日丨*ST華映(000536.SZ)公佈,公司於2020年9月15日收到股東中華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華映百慕大”)通知,華映百慕大將其持有的華映科技股權進行質押借款,因債務到期未履行支付義務,福建省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福州中院”)作出《執行裁定書》[(2020)閩01執恢160號]。
福州中院認為,因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還款義務,可依法對本案剩餘質押物進行處置,以清償被執行人的債務。據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第二百四十七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四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首先查封法院與優先債權執行法院處分查封財產有關問題的批覆》第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裁定如下:
一、拍賣(變賣)被執行人華映百慕大持有的華映科技股票2520萬股(證券代碼:000536);
二、上述2520萬股股票,原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辦理的不可售凍結變更為可售凍結。
本裁定送達後立即生效。
截至公告日,華映百慕大持有華映科技約4.05億股,佔華映科技總股本的14.63%(包括此次擬被強制執行的2520萬股),華映百慕大所持華映科技股票100%被凍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