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 9 月 14日丨江西長運(600561.SH)公告,近日收到間接控股股東南昌市政公用投資控股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南昌市政”)《關於延長解決同業競爭承諾履行期限的函》。2020年9月14日,公司分別召開第九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與第九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間接控股股東延長解決同業競爭承諾履行期限的議案》,根據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4號—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股東、關聯方、收購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諾及履行》的相關規定。
因原避免同業競爭承諾中有關公共交通、出租車業務以及相關的成品油銷售及汽車維修業務、旅遊業務的處理,涉及南昌市政多家下屬企業,部分產權關係涉及集體所有制或全民所有制等歷史遺留問題,以及資產處置需進行盡職調查、審計、評估等程序,需要一定的時間週期。此外新冠疫情爆發也使得相關工作有所延滯,基於前述情況,南昌市政在原承諾期限(自承諾函出具之日起12個月內)完成上述業務的處理方案存在一定的難度。
鑑於上述原因,為繼續推動解決同業競爭承諾的履行,有效解決同業競爭問題,以維護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南昌市政作為公司的間接控股股東,參照《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4號--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股東、關聯方、收購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諾及履行》的規定,申請延長解決同業競爭的承諾履行期限,作出如下承諾與保證:“企業承諾在2021年9月30日之前解決原《避免同業競爭承諾函》涉及的同業競爭問題。除上述變更承諾期限事項外,南昌市政其餘承諾事項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