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 9 月 11日丨*ST安通(600179.SH)公佈,公司於2020年9月11日收到福建省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泉州中院”或“法院”)送達的(2020)閩05破申13號《民事裁定書》及(2020)閩05破21號《決定書》,裁定受理債權人中航信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航信託”)對安通控股的重整申請。《決定書》指定由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組(清算組成員主要由泉州市、豐澤區兩級政府、中介機構組成)擔任管理人。
公司2019年度經審計的淨資產為負值,且公司2019年度財務報告被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19年修訂)》(以下簡稱“《上市規則》”)第13.2.1條第(二)、(四)項的有關規定,公司股票已於2020年5月6日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公司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根據《上市規則》第13.2.1條第(十)項的規定,公司股票將被繼續實施退市風險警示,股票簡稱為“*ST安通”,股票價格的日漲跌幅限制為5%。
法院已裁定公司進入重整程序,但公司尚存在因重整失敗而被宣告破產的風險。如果公司被宣告破產,根據《上市規則》第14.3.1條第(十二)款的規定,公司股票將面臨被終止上市的風險。
法院裁定的類型:重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