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 9 月 1日丨連雲港(601008.SH)公佈,公司於2020年09月01日收到控股股東連雲港港口集團有限公司(“港口集團”)轉送的雲港控股發〔2020〕121號《關於同意江蘇連雲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有關事項的批覆》文件。連雲港港口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港口控股集團”)根據《上市公司國有股權監督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批覆了公司此次非公開發行股票有關事項,主要內容為:
一、港口控股集團同意公司按雲港股份發〔2020〕68號請示中寫明的2020年非公開發行股票方案,在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後,向控股股東即港口集團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數量不超過本次發行前公司總股本的15%,即不超過164,073,931股(含本數),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5億元(含本數),扣除發行費用後的淨額全部用於償還銀行借款。港口集團認購總金額不超過5億元(含本數)。發行股票的定價方式及原則按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其他規範性法律文件確定。
二、港口集團須按批覆意見在相關股東大會上表決。
三、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完成後,將有關情況報港口控股集團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