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 8 月 31日丨豆神教育(300010.SZ)公佈,公司全資子公司中文未來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中文未來”、“原告”)於2019年10月11日向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提交了起訴狀並於2019年10月11日收到了《訴訟服務告知書》,公司起訴滬江教育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滬江教育”)及上海佳課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佳課教育”,以下上述雙方合併簡稱“被告”)針對中文未來實施了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及不正當競爭行為,請求法院判決被告停止不正當競爭行為、停止侵權行為、消除影響、連帶賠償損失並承擔公司為制止其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全部合理費用等責任。該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已獲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受理,滬江教育向法院提交了答辯狀、證據以及質證意見。
鑑於被告無停止侵權的意願且侵權行為有愈演愈烈的趨勢,給公司帶來不良影響且造成較大損失,公司決定提高訴訟賠償金額並要求被告進行公開道歉。公司已於近日將起訴狀及相關證據遞交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
訴訟的起因及依據:上述兩被告通過非法途徑獲得原告竇昕團隊大語文教學視頻,並在滬江網大量售賣,藉助竇昕及其團隊的知名度大肆宣傳獲利;兩被告借宣傳竇昕團隊及其大語文課程的同時打包銷售其老師的直播課程,並於2020年推出其老師的“新麥大語文全集聯報班”課程,新課程的編排完全模仿竇昕團隊創作的大語文課程,該行為足以引起消費者混淆,給原告造成了不良影響。
主要訴訟請求:(1)請求依法判令兩被告立即停止售賣中文未來竇昕團隊創作的大語文課程以及模仿大語文的課程,並銷燬相關視頻、資料;
(2)請求依法判令兩被告立即停止以竇昕大語文團隊人員進行宣傳;立即刪除《説説被稱為“竇神”的網紅名師,為什麼他的課讓孩子瘋狂打call!》等文章;刪除竇昕大語文團隊的視頻、圖片等宣傳內容;
(3)請求依法判令兩被告向原告共同賠償2000萬元;
(4)請求依法判令兩被告向原告支付5萬元律師費以及公證費32574.5元;
(5)請求依法判令兩被告在滬江網及中國知識產權報刊登公開道歉的文章,並消除影響;
(6)請求依法判令本案的訴訟費用由兩被告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