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 7 月 29日丨安井食品(603345.SH)公佈,近日,公司關注到有媒體在網絡上發佈題為《安井食品:離奇消失的經銷商》的文章。公司第一時間關注到上述報道並立即展開認真核實,為了避免對投資者造成誤導,現予以澄清説明。
文中所提“經銷商離奇消失”與事實不符。文章列舉的13家經銷商中,公司已停止合作的有2家,其餘11家經銷商以更換合作主體、拆分合作體或業務轉讓的方式仍與公司保持着持續合作關係。其中蒼南縣靈溪阿君食品商行因經營轉型停止合作;重慶焦衞東因業績下滑停止合作。公司自成立以來,經銷商數量穩中有升,主要變動原因系經銷商自身原因或市場區域細分策略調整。
2014年至今,得益於市場深耕、秉持BC雙輪趨動的整體經營理念,公司營業收入和淨利潤保持穩步增長,實現了規模與利潤的同步發展。公司經銷商不存在離奇消失的情況,具體説明:
1、經銷商自行變更名稱或更換經營主體。經銷商在自主經營過程中,會根據當地招商政策的需要新增公司;也會根據公司市場扁平化、精細化的管理要求,拓展不同的下游渠道增設不同的公司;也有經銷商因自身的發展需要註銷原個體工商户並開設有限責任公司。由於經銷商自有品牌較弱且屬於輕資產運營模式,變更名稱或更換經營主體相對便捷、成本低廉。上述現象在終端快消品行業由來已久、情況普遍,均系經銷商自主經營決策。
2、經銷商因自身原因停止合作。在註銷或未註銷的經銷商裏,一部分因不能跟上公司整體發展戰略的要求放棄合作,另一部分因自身業務量下滑被公司淘汰;同時,亦存在因自身經營規劃轉行的經銷商。
3、公司因業務需求新增經銷商。公司根據市場戰略,在深化成熟市場的過程中,由省級代理增加、細分到市級和縣級代理。公司也會根據渠道拓展策略,增加渠道類經銷商細耕市場。公司在以往定期報告中均已詳細披露了經銷商數量的變化情況,以最近兩期定期報告為例:2020年4月14日,公司披露了《2019年年度報告》,截至報告期末公司經銷商數量為682家,報告期內新增經銷商130家,減少66家,主要系原西北地區經銷商數量較少,19年度公司加大西北地區渠道開拓力度所致;2020年4月21日,公司披露了《2020年第一季度與行業相關的定期經營數據公告》(公告編號:臨2020-024),2020年一季度期末公司經銷商數量為734家,較期初增加55家,減少3家,主要系實施“BC兼顧、雙輪驅動”的渠道及產品策略,在去年重點開發BC超市經銷商的基礎上,繼續加大此類渠道的開發力度所致。
因公司處於中報披露前的靜默期,不便接受採訪。僅憑部分經銷商工商信息就斷定公司“收入嚴重注水”,文中論據缺乏事實依據、斷章取義,與公司實際經營情況嚴重不符。
1、公司的經銷商收入均是真實、準確的。公司有完備的全套生產、物流、對賬、開票記錄流程。公司的收入均經審計,且公司IPO時嚴格按照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要求,相關經銷商收入均已經保薦機構、律師事務所和會計師事務所現場核查無誤,現場走訪核查比例超過50%,且主要以銷售金額人民幣300萬元以上的中大型客户為主。
2、統計口徑存在差異。公司關注到媒體指出的相關經銷商收入在工商處披露的收入金額小於公司歷史披露數據。2013~2015年公司經銷商大多為個體工商户,其與公司的合作較為靈活,不限於個體、個體工商户、有限責任公司等,為了提高披露信息的準確性及數據相關性,公司將個體旗下控制的單位銷售數據做了合併處理,因此可能會產生公司早期招股説明書披露的銷售數據大於其控制的某個單位報表數據,即因統計口徑產生差異。
3、公司無法效驗經銷商工商收入信息的準確性。因某些工商信息公示網站中的“企業資產狀況信息”系經銷商自行填寫申報信息,公司無權核實經銷商的填報數據。
4、公司已於2020年2月20日披露的《安井食品和民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關於請做好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債發審委會議準備工作的函>的回覆》中針對收入確認模式做出了詳盡回覆。在以往披露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説明書》等文件中亦有對相關內容的描述。
存貨情況如下:
1、公司在原會計準則下,通過二次對賬模式進行收入確認。發出商品部分是指公司已發往客户,但尚未與客户核對完畢的部分。隨着公司業務量的增加、鋪市率的增加,發出商品與收入同比增加,發出商品餘額無異常。
2、公司於2020年開始執行新會計準則,相關情況已在公司一季報裏詳細披露、註釋。按新準則要求,對於已到結算期的發出商品,其對應的收入成本等均已調增期初留存收益,詳見公司2020年4月21日披露的《安井食品2020年第一季度報告》中“四、附錄”之“4.22020年起首次執行新收入準則、新租賃準則調整首次執行當年年初財務報表相關情況”之“各項目調整情況的説明”。
3、公司在2020年公共衞生事件的影響下,克服種種不利因素,堅持高質量發展,穩健經營。目前公司存貨週轉正常,原材料處於正常儲備水平,不存在庫存的積壓、過期、毀損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