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 7 月 2日丨紫光國微(002049.SZ)公佈,公司於2020年7月2日收到中國證監會核發的《關於不予核准紫光國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向西藏紫光神彩投資有限公司等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決定》(證監許可﹝2020﹞1273號),主要內容如下:
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併購重組審核委員會(“併購重組委”)於2020年6月5日舉行2020年第24次併購重組委會議,依法對公司的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方案進行了審核。
併購重組委在審核中關注到,公司存在以下情形:標的資產權屬存在瑕疵,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的規定;標的資產商譽金額佔比較大,申請人未能充分説明本次交易有利於提高上市公司資產質量,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第四十三條的規定。
併購重組委會議以投票方式對公司方案進行了表決,同意票數未達到3票,方案未獲通過。根據《公司法》、《證券法》和《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現依法對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申請作出不予核准的決定。公司董事會應當自收到本決定之日起10日內對是否修改或終止本次方案作出決議,同時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按照中國證監會的上述決定,公司董事會將儘快對是否修改或終止此次方案作出決議。敬請廣大投資者關注後續公告,並注意投資風險。